• 关建国 律师
  • 执业年限:16年
    山西-临汾-尧都
    山西涵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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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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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建国
律师
律师观点 原创文章

吐槽(一)

 

闲来无聊,发现十几年的律师生涯也是尽遇人生百态,一事略感玩味。

偶闻一大伽说,真正的好演员不在演艺界,而应该在律师界。幡然醒悟,在法庭这个特殊的“舞台”,存在着两个流派的辩护律师:

一种是演技派的表演流。

这个流派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口坠天花,并且是只要公诉人出现一丁点的表达失误,马上能作出犀利的反映,其表现足以使委托人及家属叹为观止、唏嘘不已,感觉自己这个钱花的值,找对人了,这个律师直是敢说敢为,不畏强权。但真是这样吗?

这类辩护律师往往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既没有对公诉人指控犯罪的待证事实的证据提出有价值的反驳意见,也没有在实体认定上提出有参考性的反对依据。其只是在陈述他是怎么认为的、他是个什么看法,加上语言的煽动性,来达到使人喝彩的表演效果。但这种表演无疑于在当事人的伤口上狠狠的洒了一把盐,在游走于悬崖边上当事人背后狠狠的踹了一脚。因为,正是您的表演可能使法庭产生了反感,更是由于您的表演浪费了当事人追求自由和生命的最后一次机会。

另一种是务实派的技术流。

这个流派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表述的关键观点基本都能找到理论和实务的依据,其目的往往就是为了打掉一份关键证据、敲掉一起指控事实、从轻量刑的依据从何而来等等,目的非学明确。

这类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的“责难”往往令公诉人无言以对,不作正面回答。如果被告人的运气好,裁决者甚至会要求公诉人对辩护律师的“责难”作出正面回应。不要小看这些“责难”,其往往是能够达到量刑受到“照顾”的目的。因为,裁决者在心里其实是认可律师观点的,也知道了定罪证据确实出现了缺陷或缺失,或是对实体事实确实产生了怀疑,但其也是整个司法程序和司法者的最后一道防线,裁判者的天平其实已经轻轻的“倒”向了被告人。

吾不反对表演,但请在表演前请将他人的生命和自由往前靠一靠。吾也赞成实务者,但在工作中可以适当加入些许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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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 18: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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